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

加盟開公司 中港大不同

2010/11/09 旺報--台商周報--陳雪慧(香港上時財經顧問執行董事)

從大陸到香港,無論是平價親民或高價精緻的台灣美食正在對岸形成一股風潮。對於有意前進中國大陸發展的創業者,加盟台灣品牌或許是一條途徑。加盟需先設公司行號,起步就要留意兩岸三地創業差異。

在大陸和香港開公司,與台灣制度不同。香港對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要求僅1元港幣,台灣去年也修法通過,把資本額門檻降到1元台幣,但大陸則實行實繳註冊資本制度,需要驗資,企業必須先提交文件證明擁有指定的註冊資金,並在2年內投入帳戶經營。

大陸獨資企業的註冊資本最少10萬(人民幣,下同)但實際運作往往不止如此。在一線城市開設零售店,動輒要50萬元。

按實繳註冊資本制度,企業需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個月內支付15%的頭期款,並在2年內支付其餘85%的註冊資本。一般而言,註冊資本應滿足企業營運至少2年的租金、薪資和貨物運轉的流動資金。

香港對公司註冊地址沒有規定,會計師行很多兼營公司服務,提供註冊地址,一般住家也可登記。非香港居民開公司一樣方便,憑護照即可。但在台灣和大陸申請公司註冊時,便不可用住宅或其他公司地址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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